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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0-01-20
名称: 与旧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相比,支付限定有哪些变化?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1-20
主题词:

与旧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相比,支付限定有哪些变化?

发布日期:2020-01-20  浏览次数:162

  答:为最大限度减少患者不合理支出,保证有限的医保资金花在刀刃上,在目录调整过程中,专家们按照合理用药、科学管理、防范风险、具有可操作性等原则,反复论证,严谨规范地对部分药品限定了支付范围。重点包括抗生素、营养制剂、中药注射剂等类别的药品,并对部分主要用于门诊治疗的药品限定门诊和个人账户支付。与原来相比,这次支付范围的限定更加精准、更加严格。总的考虑:一是所有的支付限定都在药监部门批准的说明书适应症范围内。二是确保能够满足临床合理用药需求,应该保的保障到位。三是对容易过度使用的药品,综合考虑其临床价值、临床地位、可替代程度、费用水平等因素确定了支付限定。四是要加强限定支付范围的执行。明确要求各地医保部门不得进行调整,同时要加强对药品费用的审核,确保按支付限定的要求支付费用。最后,还要强调的是,支付限定不是对药品法定说明书的修改,只是规定了哪些情况下参保人使用药品的费用医保可以支付,临床医生应根据患者病情合理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