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0-01-23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1-23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3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30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为新一轮机构改革成立的政府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严格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部署安排,以新机构组建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医疗保障重点目标任务相结合,按照“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要求,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医疗保障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托在医疗保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媒体宣传等途径,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本部门主管的重点领域信息、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政务服务事项、医保基金和财政预决算执行等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本年度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17条,其中,工作动态类43条,其他类374条。在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63条,微博推送信息0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公开32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畅通多种申请接受渠道,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和答复。2019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从受理形式看,网上申请1件,信函申请0件,当面递交申请0件;我局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同意公开1宗,占100%,对收到的所有申请均按规定认真办理,及时回复率达100%。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平台建设方面。建立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搭建“深圳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和“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通过主动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使参保人更加方便地通过多种方式获取本单位公开的信息。同时,为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提高政府信息的知晓率和利用率,我局根据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求,不断完善和优化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栏目设置,并按要求及时更新内容。

  (四)政府信息管理和监督保障方面。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为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局严格遵照国家、省和市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医疗保障工作的实际,制定《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新闻发言人制度》《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管理办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网站管理办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舆情应对工作的通知》《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等系列制度,明确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操作流程,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医疗保障信息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策解读的方式需要更加丰富多样。二是我局作为新组建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办理频次较高的业务、最为迫切的服务需求等,通过政务新媒体以及报纸、电视台等途径,运用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语言,更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推动医疗保障政策更加深入人心,争取获得社会各界和广大参保人对我局更大的支持和理解。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情况,不断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强化内设部门信息公开意识,提升内设部门信息公开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专此报告。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