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申请生育津贴的前提条件:
①职工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累计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满1年;
②职工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上月,正常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③职工分娩/终止妊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当月至休假结束当月由同一用人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④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向职工逐月垫付生育津贴;
⑤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满足以上五个条件,用人单位方可申请相关的生育津贴。
(2)申请流程:用人单位确认已按照规定逐月支付职工生育津贴之后,登录我局官网或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在“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请,并根据页面提示上传图片格式资料,系统后台自动即时受理,后台工作人员对申请单位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待遇类别进行审核,并作出审批通过或者不予通过决定,并出具相应的决定书。也可直接递交资料到就近的已开通医保业务的区(街道)行政服务大厅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