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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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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19-10-18
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或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门诊待遇有哪些?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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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二档(或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门诊待遇有哪些?

发布日期:2019-10-18  浏览次数:-

  答:(1)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在本市选定社康中心看门诊,享受以下待遇:

  (2)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3)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

  (4)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同意转诊到其他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或因工外出、出差在非结算医院发生的急诊抢救门诊医疗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前款规定支付标准的90%报销。

  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支付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