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是。参保人发生了下列医疗费用,是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五)国家、广东省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其中,参保人所发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参保人可以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索引号: | 11440300MB2C92253/2026-00051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6-02-09 |
| 名称: | 参保人是否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都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2-09 | |
| 主题词: | |||
答:不是。参保人发生了下列医疗费用,是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五)国家、广东省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其中,参保人所发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参保人可以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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