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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253/2025-0045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12-08
名称: 已经办理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在异地就医时想要直接结算门慢特病费用,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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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办理了门诊特定病种认定,在异地就医时想要直接结算门慢特病费用,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么?

发布日期:2025-12-10  浏览次数:-

  答:在异地长期居住或者工作的,符合异地长期备案办理条件的,建议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享受与市内就医相同的报销比例。临时外出就医的人员不需要办理备案,也可以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80%。

  异地就医可以直接结算的门慢特病种:

  广东省内统一的门诊特定52个病种,在省内所有地市均已开通省内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的,目前有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10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未纳入跨省异地门诊特定病种直接结算范围的,需本人垫付医疗费用后申请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