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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253/2025-0038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10-10
名称: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医保缴费年限不足的职工医保参保人,按月继续缴费和一次性缴费有何不同?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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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医保缴费年限不足的职工医保参保人,按月继续缴费和一次性缴费有何不同?

发布日期:2025-10-10  浏览次数:-

  答:2022年12月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医保缴费年限不足的职工医保参保人,选择按月继续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的,按规定享受相应医保待遇。

  2022年12月及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医保缴费年限不足的职工医保参保人,选择按月缴费的,按月缴费期间享受在职人员医保待遇,不计发个人账户,缴费达规定年限后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按月缴费期间可申请一次性缴费;选择一次性缴费的,以其办理一次性缴费时当月的缴费标准,一次性缴足规定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建议您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对应的缴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