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253/2025-00385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10-09
名称: 医保报销的“甲类”“乙类”药品是什么意思?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0-09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医保报销的“甲类”“乙类”药品是什么意思?

发布日期:2025-10-09  浏览次数:-

  答:在医保三大目录中,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乙类”所对应药品的报销范围有所不同。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高的药品。

  参保人使用“甲类”药品时,不设定个人先自付比例,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参保人使用“乙类”药品时,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