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名称
长期护理保险定点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一)协助开展现状调查。系统梳理深圳市失能人员规模、结构特征及变化趋势,全面摸底现有失能等级评估及护理服务的机构类型、资源分布及从业人员情况。
(二)协助完善机构管理标准体系。对标国家及省政策要求,借鉴试点地区先进经验,结合深圳市实际就失能等级评估及护理服务机构管理方面提出具体建议措施。
(三)协助完善人员培养认证体系。对照国家职业标准框架,融合试点地区成熟培养模式,基于深圳市实际就从业人员培训培养、资质及等级认定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举措。
三、资质要求
(一)具备相关课题实施能力或经验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或企业均可组织申报。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采购需求
(一)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具体双方通过合同条款约定。
(二)报价要求。本项目服务费预算人民币15万元以内,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后续,我局将综合考虑项目经验和报价情况,选定服务商。
五、响应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需按以下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加盖骑缝法人公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清单;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详细载明相关委托信息);
4.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及无重大违法记录、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诚信相关问题声明函;
5.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项目经验、企业荣誉等涉及评分细则所需资料);
6.项目服务方案、项目团队情况;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内容存在缺失又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所投标的文书为废标。
(二)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装订
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注明“正本”,投标文件以正本为准;
2.封套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签字;
3.封套应标注“收件人: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和“《长期护理保险定点管理服务项目》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2025年3月25日-3月31日(5个工作日)。
七、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和时间
响应材料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递交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荣超商务中心B座9楼915室。同时将彩色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yfwglc@shenzhen.gov.cn。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俞先生,0755-88120671。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