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项目名称
医保异地就医报销部分业务购买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
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38,600.00元。采用计件付费,单价标准为成交服务供应商的报价,按照实际发生业务量乘以单价进行费用结算,如支付达到预算金额上限,服务供应商在合同期内需继续履行工作职责,为深圳市参保人开展服务,但不再支付费用。
四、采购方式
采购方式为公开询价,按照最低价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开放上海、北京2个城市的当地服务网点,为深圳市参保状态正常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发生合理合规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提供报销材料收取、电子材料传输、档案邮寄等代办业务,驻点工作人员负责将电子材料受理录入医保系统。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履约情况续签,但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
(三)所需供应商数量:2家。
(四)报价方式:由各意向承办供应商按照年均业务量462宗进行测算和单价报价,此次报价分A、B包报价,单价报价上限为183.82元/宗,服务期限内支付总金额上限A包为6.93万元、B包为6.93万元。超出上限报价无效。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如资格审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形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1.不符合供应商的资质条件;2.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因违法行为而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响应文件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表)
(二)报价文件;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需详细载明相关委托信息;
(五)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诚信相关问题声明函;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公告期限
2025年2月24日至3月3日。
九、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和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日18:00前,递交方式为提交彩色扫描PDF文档电子版至邮箱dyshb1@shenzhen.gov.cn。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唐工,联系电话:0755-88326052。
附件: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4 日
附件: